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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堯博士成報專欄分享: Green Finance和Green Investment的分別
上述標題用英文名稱來思考,大部分人都很難指出分別在那裏,但是用中文綠色融資和綠色投資,便會較為容易區分,在金融圈裡面,投資是指買方(Buy Side),要找項目去投資,而融資是指賣方(Sell Side),項目方要尋找資金,很多人以為有錢便擁有至高無上的話語權,這只能對一般吸引力的項目而言是對的,若果項目具有巨大的盈利能力,項目方根本不愁資金,反而要找一些既有資金之外,更有協同效應的投資者。
無論綠色融資或投資,綠色是其中一個重點,項目是否綠色有誰説了算,國際間有兩大機構作評定,分別是ICMA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 的綠色債券原則Green Bond Principles,或 CBI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以Climate Bonds Standard 作認證標準。
中國內地的綠色認證有自己的一套標準,人民銀行、證監會等主管部門指導下,綠色債券標準委員會(簡稱「綠標委)發布《綠色債券評估認證機構市場化評議操作細則(試行)》及配套檔(簡稱《操作細則》及配套文件)。
他們也是圍繞著四大核心要素:
- 募集資金用途(Use of Proceeds)
- 計畫評估與遴選流程(Process for Project Evaluation and Selection)
- 募集資金管理(Management of Proceeds)
- 報告(Reporting)
(原文刊載於《成報》專欄:周一名嘴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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