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志堯博士成報專欄分享: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香港交易所建議香港上市公司向投資者提供有助他們作出决定的報告,可按TCFD(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工作小組的建議作披露。
報告架構是由組織營運核心的四項元素所建立:
1. 治理:該組織針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治理。
2. 策略: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於組織的業務、策略和財務規劃的實際和潜在的衝擊。
3. 風險管理:組織鑑別、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的流程。
4. 指標和目標:用以評估和管理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指標和目標。
工作小組由全球32位專家組成,其中一半是金融産業專家,務求取得金融和各行業之間取得平衡。並列出相關風險和機會。
風險包括:
1. 與低碳經濟相關的轉型風險
轉型風險
技術風險
市場風險
名譽風險
2. 與氣候變遷影響相關的實體風險
立即性風險
長期性風險
氣候相關機會包括:
1. 資源使用效率
2. 能源來源
3. 産品和服務
4. 市場
5. 韌性
工作小組的重點目標是針對氣候對組織產生的財務影響,進行有效的資訊披露,反影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資産負債表當中,令投資者、貸款機構和保險公司有充份的資訊而作出合適的決策。
另外,TCFD也就金融產業和非金融産業發出不同的補充指引,金融業主要針對的群體是銀行、保險公司、資産式擁有人和資産管理人,資訊披露有助於他們對認的相關風險與機會得以儘早評估、改善氣候相關風險定價,以及資訊更充分作資本配置決策。
非金融産業方面在四包群組即能源、交通運輸、材料和建築與農業、食品和林業産品中最可能受到轉型風險和實體風險影響的三個因素:温室氣體排放、能耗和用水量。
在執行時需遵守七大披露原則:
1. 披露相關的資訊。
2. 披露應具體、完整。
3. 披露應清晰、平衡並易於理解。
4. 資訊在長期内應具有連貫性。
5. 同一部門、產業或投資組合内各組織的披露應具可比性。
6. 披露應客觀、可靠、可供查驗。
7. 應及時披露。
(原文刊載於《成報》專欄:周一名嘴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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